本期內容簡介
導讀
舞蹈空間的百年長河
中歐舞蹈理論家魯道夫.拉邦認為:「空間」若未置入任何人、事、物,它只是一個虛蕪的地方,「空間」容納了任何人、事、物時,它才產生各種意義⋯⋯在舞蹈劇場中空間的特色可區分為:身體內在的空間(space in body)、容納身體的空間(body in space)、個人的空間(personal space)、分享的空間(shared space)與廣大無限的空間(cosmic space)。
二十世紀初,當舞蹈演出開始進入精緻藝術的境界時,它的演出空間經常以鏡框式舞台為據點,所謂「舞蹈劇場」的初萌時期;「舞蹈劇場」有異於一般多功能堂會的演出空間,它們不僅只是容納演出者的地方,而且在藝術家們精心的設計下,透過各種視覺與聽覺的效果,讓舞者的身體游移於虛實的時空中,與穿梭於五彩繽紛的視覺意象裡。
長久以來,舞蹈劇場的空間應用,以舞者的身體為主體,包括:無限的(endless space)、受限的(limited space)、開放的(opened space)、身體內在的(space in body)與無限寬廣的空間(cosmic space)⋯⋯。這些空間的定義,源自於中歐舞蹈理論家魯道夫· 拉邦的空間理論:當舞者的身體動作延展至極限,產生各種超高的技巧動作時,稱之為「無限空間」(參見圖1 焦點舞團《無垠》);當舞者的身體動作被侷限在一個特定的範圍時,稱之為「受限空間」(參見圖2 林文中舞團《小》);當舞者的身體動作極細微,蘊含在身體之內在時,稱之為「space in body」(參見圖3 無垢舞蹈劇場林麗珍的《觀》);當舞者的身體動作無限度的延展,好像存在於寬廣的空間時,稱之為「無限寬廣的空間」,它影射宇宙之間的太空、黑洞、天地、高山、草原、海洋、曠野、稻田、雲海⋯⋯。(參見圖4 原舞者《Maataw.浮島》)
二十世紀中期,由於多媒體科技的興起,投影、電影、雷射、電視、幻影等等將劇場的視聽效果推向魔幻的境界,尤其是特殊的道具設計,更讓舞台上的舞者產生難以想像的魔幻動作,在這方面表現最傑出的舞團,為美國的「魔妙舞團,MOMIX」與「皮洛伯洛斯舞蹈團PILOBOLUS」,他們融合多變的聲光影像,獨特的舞台特技,真人把玩火焰、空中飛人、滑板、擬物變形奇技等等,讓舞台上的演出變化萬千。
隨之而起1970 年代的「後現代舞蹈」,舞蹈劇場的空間應用有極大的改變,劇場的演出時空總是被延伸、出走、倒錯、翻轉,甚至與科技作巧妙的結合。
劇場時空被延伸擴大
演出的時間從觀眾一進劇院就開始,所有觀眾可以在暖場者的引導下,先進入演出的氛圍,與體驗演出者醞釀的情緒;舞蹈演出的空間不限於舞台上,劇院的大廳、走廊、樂池、觀眾席、屋簷⋯⋯隨時隨地都會竄出舞者、歌者或特效。
從傳統劇場出走
進入外在環境,舉凡公園、美術館、街頭、球場、工廠、屋頂、超市、捷運⋯⋯皆可成為舞蹈演出的場地,配合著舞蹈即興的技巧,舞者以自我的感知,和當下的環境與人、事、物對話,此時舞蹈演出稱之為偶發事件「events」,而非正襟危坐的「dances」。
觀眾與演員的主從關係
後現代舞蹈中,觀眾和演員之間的主從關係,常常被並置、交換或替代,這種情況深深地影響演出內容與結果。觀眾需專注的將其自身的想像力與生活體驗,投注於演出中,甚至還可以自由選擇參與演出,或是自由移動,從不同的角落觀看演出。此時一個舞蹈的主要創作者,包括:編舞家、舞者、音樂家、觀眾與所有當下的參與者,他們的重要性是一致的,創作的成果不再是1+1=2,而是1+1=2、3、4、5。
劇場藝術結合數位科技
開拓新的感官經驗、虛擬空間與環境藝術,加上互動科技的應用,讓舞蹈空間的應用步入新紀元,因而改變了舞蹈藝術的劇場美學、空間定義、身體感官經驗與新的創意哲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