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期內容簡介
不要成為黑心食品的共犯
2015年12月11日行政院舉行「拒絕黑心食品」記者會,回應因頂新越南油品案一審判決無罪後,社會輿論對於黑心食品論戰與抗議行為。記者會上,食藥署官員代表回答記者提問「如何區分食品級與非食品級原料的標準何在」?給予官方說法十足的法條與詮釋,但是殊不知,現行的法令中,對於許多關於食品安全源頭管理的定義仍不夠明確與具體。也因為「標準」的不明確,變成在網路上各路專家都能夠提出「食品原料定義」的爭論文章,讓應該是最簡單的科學問題變成各自表述。
這件事也凸顯了現行的規定制度無法與時俱進,當產業環境不斷更迭,主管機關除了修法補救外,還能做些什麼,才能夠讓民眾免於對黑心食品的恐懼?
2016年對台灣來說是轉折的一年,因為政黨輪替後,積習八年的法規制度,勢必因為新人新政的重新檢視,在淘汰舊規建立新法之際,《食力》也趁此檢視在新舊交替的食安政策中,到底哪些對業者來說是揮之不去的束縛?哪些又是指引明燈,讓業者能夠有明確的方向前進?
此外,現代食品產業環境,受到全球貿易、技術進步的激盪,在求每一份入口安心之際,身為消費者應該也要建立新的觀念,了解食品供應鏈的產銷結構相當複雜,每一份食物都是一分錢一分貨,過去「俗又大碗」、「香濃味美」的舊想法恐需淘汰,增加更多的食品知識,當有食安事件發生時,就不會被錯誤的黑心食品訊息綁架,才能夠在來自世界各地、由各種製程產出的食品中,找到最適合的選擇,才能重建人與食的依存關係。